1、安全装备的配置主要包括防暴钢叉、防暴手电筒、防暴挥棒、防刺服、防暴头盔、防暴橡胶警棍等警用装备。保安装备是保安人员执行任务、制止犯罪的专用工具和武器。
2、分配的保安设备应放置在指定位置,并由每班指定的组员专人看守。严禁乱用设备。
3、所提供的保安设备只供当值保安人员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。严禁非值班人员佩戴和使用。在使用警察武器对付犯罪分子的过程中,当他们失去抵抗能力时,应该停止再次使用。
4、严禁向他人提供保安器材,严禁将保安器材带出单位,严禁玩弄警用器材,严禁将警用器材交给他人玩耍,防止意外伤害他人。
5、保安人员执勤巡逻时,必须携带防暴橡胶警棍等必要的安全装备。巡逻时,警用装备不得放置、委托他人保管,不得丢失、损坏。
6、警用装备应小心使用。如有遗失或损坏,应予以赔偿并追究责任。谁失去了,谁损坏了,谁赔偿了。具体责任人不明确的,由岗位人员共同赔偿。
7、交接班时,交班人员应做好保安设备的交接验收工作,确保其处于安全、正常的使用状态,并能无故障接收。
8、对于损坏、丢失的设备,用户应有书面报告材料,经公司审核后根据情况进行处理,并存档备查。
9、保安设备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保卫部报告。
10、每个保安人员必须熟悉警用装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。
Copyright © 2018-2022 烟台远大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| 备案号:鲁ICP备18016720号